政府搬錢紀實
這是一篇有關於房地產及稅制的紀實
現在政府或是民眾口中常冒出來的打房,有時候,聽起來自己覺得大家有點被誤導了
在這裡提出一些小弟的見解,房價不需要打,因為政府才是最後的獲利者,
已現行的一般民間通用的,規費計算,買賣雙方,一筆交易後,仲介拿走 6%
給政府的契稅 6%,土地增稅,及代書等相關費用,最後大約有到實價 2% 左右,
依各區域公告地價而定,代書有辦事,仲介也有辦事,政府該算是躺著賺
另外,賣方需申報該年度的房屋所得稅,如果你一買一賣,賺了 200 萬,那這 200
萬是要併入年度所得稅,這一點是最有爭議的地方,如果一般人一輩子就買一到,兩間
的房屋,房屋資產累積,是他一年一年,已稅後薪資所得償還房屋貸款得所得資產,並非一朝一日
的立即利益所得,可是卻會被併入個人該年度所得稅裡,實在算是強取豪奪,房貸可是要繳一二十
年呀,每一毛繳貸款的錢,都已經課了所得稅了,而且銀行的利息,及通貨膨脹,都不算得,哪算
得上是一年的所得,所以最後的贏家就是政府無誤,挑起社會階級的仇恨,從中操作獲取利益
每年一點一滴的加稅
勞保一年一年增加,失業改繳國保
這年頭大家都在比,誰能由政府手上,多拿一點,或是少給一些,才是贏家
案例:
各大電子代工,毛利,3% 4% 利用政府給科技產業租稅優惠
日X生,政府出面,收刮土地,賣給財團,建高價的房屋,在高價賣回給人民
日X光,科技業,租稅優惠
各重劃區的,土地利益糾隔
PS: 這一篇的出發點,是平民百姓,不是聖人,或是富豪,房價會高,就是有需求,不管是民眾因為
就業,離不開,或是親友的生活圈,或是通貨膨脹,不再信任官方每一年的通彭數據,不再相信新台幣,
不管哪一個理由,政府都有責任,而不是只看果,不問因,就業機會,生活圈的發展,都是政府可以作為
卻無為,住屋需求,更是被動,公務人員不沾鍋個性,多一事,不如少一事,土地用合法,但不合理的
方式,送給財團開發,因為,這樣沒有後續管理的問題
待續~~